宜川县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5-16 10:58 来源: 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宜川县廉政网

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宜川县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原则,正告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清形势,打消侥幸心理,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通告如下:

一、凡是存在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活动。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6日前,主动如实向组织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三、凡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检举揭发同案人或者其他人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
四、凡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宜川纪委监委将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建议。
五、凡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拒不交代其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的,依纪依法严惩。对在专项斗争中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处理。
六、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等方式,向宜川县纪委监委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对实名举报人予以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宜川县纪委监委鼓励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举报渠道如下:

1、举报电话:0911—4625199 4625300

2、举报网址:宜川廉政网http://www.ycxlzw.gov.cn/

3、微信举报:宜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在线举报”

4、通信地址:宜川县纪委监委信访室(1326)或党风政风监督室(1324) 邮编:716200

通告自5月16日起施行。

    中共宜川县纪委 宜川县监委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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