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通报5起生态环境保护案例
发布时间:2019-04-22 10:33 来源: 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宜川县廉政网

1、丹州街道圪崂村民袁龙飞,在未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情况下,私自平整拓宽农田,毁坏植被面积400平方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英旺乡原刘庄村党支部书记薛大军,村委会主任曹天红,未经批准,非法占有耕地面积作为庙湾移民搬迁工程用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集义镇寺家庄村民郭武生,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丹州街道高湾村监委会主任张昌福,违规野外放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英旺乡龙泉村民钟振增,乱倒生活垃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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