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曝光11起案例
发布时间:2019-06-20 15:40 来源: 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宜川县廉政网

1、英旺乡茹坪行政村茹坪村村民陈金宝,多次将打扫自家院落和屋内的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村支部书记多次要求其清理,但陈金宝拒不清理。陈金宝同志身为中产党员,却违背村规民约,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违反了党的纪律。2019年6月5日,英旺乡纪委给予陈金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壶口镇桑柏行政村上候村民小组组长崔海,伪造爱心超市兑换台账,在没有爱心积分的情况下,给自己兑换了1个烧水壶、1个电热毯、1桶食用油,崔海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干部,伪造爱心超市兑换台账,领取爱心超市物品,严重违反群众纪律,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2019年5月9日,壶口镇纪委给予崔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丹州街道郭俭行政村甘义沟村民刘连平,两次因违规放牧分别被丹州街道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5月31日,丹州街道办工作人员在甘义沟开展验羊工作时发现刘连平在其家窑背后山上林子里放牧,现场清点为36只羊。2019年6月12日,丹州街道纪委给予刘连平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英旺乡英旺行政村椿树沟村村民王玉杰,违规侵占他人临时救助补助款1000元。2019年5月23日,英旺乡纪委给予王玉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英旺乡原刘庄村党支部书记薛保安,未按照规定及时向乡民政站上报谢某某死亡情况,致使谢某某违规多领取2015年3月份高龄补贴100元;2015年3月至2015年7月养老保险725元。2019年5月19日,英旺乡纪委给予薛保安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6壶口镇桑柏村村民杨永红,在上疙瘩自家果园清理果园时,集中焚烧杂草、果袋,引发火灾。火灾烧毁杨永红上疙瘩果园地畔0.1亩荒草地。2019年4月30日,壶口镇纪委给予杨永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7壶口镇昝家山上岭村村民张宗学,在打扫昝家山上岭村整个街道至村口道路两旁卫生时,因垃圾较多、运送麻烦,就在路边将垃圾点燃焚烧,造成了大气污染。2019年5月14日,壶口镇纪委给予张宗学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8、宜川县党湾街社区居民唐小红,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五菱牌小型面包车(陕JE0562),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宜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唐小红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5月14日,丹州街道纪委给予唐小红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9、集义镇集义行政村集义组小组长栗建荣,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村民张某某点燃清理花椒干树枝时,不慎引起火灾。经事后测量,着火面积约为500平方米。2019年6月14日,集义镇纪委给予栗建荣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0、集义镇湾头村委会主任梁红文,对防火工作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村民康某某在上梁意外引起火灾,经事后测量,着火面积450平方米。2019年6月14日,集义镇纪委给予梁红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11、集义镇寺家庄行政村监委会主任王喜山,因为家里耕地较少,为了增加收入,将原有花椒地边缘灌木林地扩展栽植花椒树,毁坏植被面积2000平方米。2018年10月22日,宜川县林业局责令王喜山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2000元罚款。2019年6月3日,集义镇纪委给予王喜山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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