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通报五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9-10-24 09:25 来源: 作者: 王春花

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脱贫工作决策不坚决、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等失职失责行为现通报如下:

1.宜川县云岩镇庄头行政村村委会主任王延朝在低保工作中失职的问题。王延朝身为人口信息上报责任人,未及时上报村民死亡信息,致使已死亡人员多领取三个月低保金750元。2019年1月28日,云岩镇纪委给予王延朝党内警告处分。

2.宜川县云岩镇阁楼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韩军、柴寸行政村村委会主任王敬延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韩军主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未实地查看村民张某西、张某红建房情况,就将两人上报为危房改造户,镇政府发现后予以剔除。镇政府发现柴寸村两村民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要求韩军追回已兑付危房改造资金,韩军为追回该款,便安排王敬延以村民家庭成员名义再次申报房屋改造项目,并将追回资金打入镇财政所,镇政府检查发现后予以剔除。2018年12月29日,县纪委对王敬延实施诫勉谈话。2019年2月11日,县纪委给予韩军党内警告处分。

3、宜川县秋林镇秋林行政村精准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理事长袁震江、会计袁瑞平在互助资金工作中失职的问题。袁震江、袁瑞平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未召开理事会专门研究逾期还款问题,也未召集未还款的借款人开会进行督促还款,导致借出的7户193200元扶贫互助资金全部还款逾期。2019年5月24日,秋林镇纪委分别给予袁震江、袁瑞平党内警告处分。

4、宜川县集义镇如意行政村如意村民小组长王玉红未按规定上报低保贫困户死亡信息的问题。王玉红身为人口动态变化信息员,未按规定及时向镇政府如实上报低保贫困户自然减员情况,致使已死亡人员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金990元。2019年6月4日,集义镇纪委给予王玉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宜川县云岩镇原民政站站长慕宗杰、北苏村原党支部书记高平安在上报农村五保户工作中失职的问题。慕宗杰、高平安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将不符合政策的五保供养对象向宜川县民政局上报,导致王某某违规领取五保政策补助资金41261.9元。县纪委对时任民政局低保办主任吴某某审核失职问题,予以诫勉谈话;负有领导责任民政局局长吴某升予以提醒谈话。2019年8月16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慕宗杰、高平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查处的起案件中,反映出我们的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依然存在工作作风不实、落实责任不力、失职渎职的问题。这类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顺利推进,必须严肃问责追责,持续警示教育。

 

 

版权所有:中共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川县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200902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