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五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2-13 11:2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近日来,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现将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云岩镇洛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国良在领取高速路征迁补偿费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18年9月29日,延黄高速四标段项目部洛东行政村官道沟临时便道占用地块进行了验收。洛东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国良在领取高速路征迁补偿费工作过程中,采取将资金打入特定指定人名下再取出分配的方式,使用虚假票据领取土地补偿款,且未及时督促收回,导致部分村集体资金被村民使用。201910月21日,县纪委给予王国良党内警告处分。

2.集义镇寺里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建章利用职务之便冒用村民社保卡消费的问题。2016年,集义镇寿峰社区开会通知各行政村统一领取村民的社保卡,时任寺里行政村党支部书记王建章领取该村村民的社保卡后,一直未将5个在县城居住村民的社保卡发放到位。2019年1月31日至5月31日,王建章分五次冒用其中四个村民的社保卡在宜川县回春大药房等处消费七笔合计344.4元。2019年10月21日,县纪委给予王建章党内警告处分。

3.云岩镇云许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范永学在分配上报粮食直补面积工作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2006年7月26日,云岩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实行综合直补的通知》。云许行政村接到通知后,时任党支部书记兼赵家咀村组组长范永学在分配粮食直补面积时,违规赵家咀村组村民名下300余亩退耕还林地块全部登记上报享受粮食直补,致使惠民政策落实出现偏差。其中,范永学将自己的退耕还林地块登记上报了75.9亩粮食直补面积。2006年至2018年,范永学共违规领取粮食直补37720.78元,均用于个人家庭开支。2019年11月21日,县纪委给予范永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原牛家佃乡布里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赵卫兵虚报冒领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1年12月3日,时任原布里行政村村委会主任赵卫兵为协调该村路灯事宜,在宜川县川外川火锅店招待吃饭,共花费1500元,由宜川县川外川火锅开列编号为N0005393的收款收据,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2012年4月25日,赵卫兵在宜川县川外川火锅店开列编号为N0005394的收款收据,金额为1560元,在村集体账务中予以报销,经审查,该收款收据属于虚报冒领。2019年11月21日,县纪委给予赵卫兵党内警告处分。

5.集义镇石磕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薛军贤违规收取村民费用的问题。2015年5月,宜川县计生局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给有创业项目的计划生育家庭每户帮扶创业资金2000元。时任石磕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薛军贤以向县卫计局争取计划生育家庭创业工程资金需要费用为由,在创业资金发放后,让村委会主任丁某某向该村24户计划生育家庭每户收取300元钱,共计7200元,将其中的6900元钱用于村务支出,剩余300元由丁某某保管。2019年11月21日,县纪委给予薛军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下看上找问题,以上率下解难题,抓实抓细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扎实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对行业不正之风上下联动整改,回应群众关切。全县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督职责,紧盯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精准开展整治整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要聚焦扶贫、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统计造假等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对发现并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专项整治扎实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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