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监委关于对四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17 10:46 来源: 作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得到落实,近日来,县纪委监委着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成立了15个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组,截止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52次,检查发现问题93个,督促整改问题84个,正在整改问题9个,快速查处了一批疫情防控中工作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等履职不力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四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宜川县云岩镇孙家坡行政村南苏村民小组组长淮晓安于1月27日在南苏村疫情防控值班点值班时,擅离职守、临时脱岗,致使在县城居住的村民在未经体温检查、签字登记的情况下返回村内,给云岩镇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28日,云岩镇纪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

2.宜川县公安局工作人员邓某2月1日在云岩镇疫情防控点执勤时,面对检查组和工作人员讲了一些不利于工作的消极言论,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作为一名公安干警和党员领导干部,本该冲锋在前、临危不惧,而其本人面对困难和危险提条件、讲价钱,畏缩不前。经县纪委监委和局领导批评教育,其本人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做出了书面检查,为了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特对其提出通报批评。

3.宜川县丹州街道办南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兼第三村民小组组长赵同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责任心不强,不细致、不认真。武汉返宜人员赵某某从1月21日在南窑社区第三村民小组其父租赁的房屋中居住至1月29日,南窑社区在排查过程中一直未发现,致使其接触多人,并于1月29日中午全家返回壶口镇岭玉行政村西可占村组,给疫情防控造成安全隐患。2020年2月6日,县纪委监委给予赵同民诫勉谈话处理。

4.宜川县壶口镇岭玉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赵鹏海、岭玉行政村会计兼西可占村民小组组长张志民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防控工作不力,对返村人员排查不严不细,给全镇疫情防控造成安全隐患。该行政村西可占村组武汉返宜人员赵某某于1月29日中午从县城返村,居住4天并接触多人,村排查工作组一直未排查发现。2020年2月6日,县监委派出壶口镇监察组对张志民进行通报批评。2月7日,县纪委监委给予赵鹏海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四起典型问题的查处反映出在疫情防控紧张严峻的形势下,我县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县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深、领会不透、执行不力,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不强,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不严不细、不担当、不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执行中、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层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服从各级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和要求,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高质高效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政治定位,始终牢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持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哪里,积极履行监督第一责任,从严查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工作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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