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通报5起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0-11-26 09:44 来源: 作者:

为了进一步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宜川县英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李阳(2020年8月5日由原壶口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划转到宜川县英旺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殴打公安民警问题,2020年1月14日,李阳朋友王某在宜川县渭清路因违规停车与宜川县交警发生争执,李阳赶到现场对民警拳打脚踢。2020年6月20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李阳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2020年11月9日,李阳被开除公职。

2、集义镇石台寺行政村马家庄村原小组长张文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群众纪律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马家庄村集体收入共计12400元,张文有未交给村集体,并且在担任石台寺行政村马家庄村小组长期间从未公开过村务、财务。2020年11月3日,在审查组的督促下,张文有将未能提供支出凭据的6900元现金上缴至集义镇人民政府三资管理账户。并将村集体收入的12400元现金具体支出情况、剩余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得到了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的认可。2020年11月12日,张文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秋林镇左家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左文宏交通肇事问题,2019年2月9日,左文宏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坠入路外田地,造成乘车人王某霞当场死亡,左文宏受伤及车辆部件受损的交通事故。2019年5月24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判处左文宏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宣告缓刑,考验期限为二年。2020年11月12日,左文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集义镇薛家坪村党员吕延平酒驾问题,2020年5月22日晚,吕延平与朋友在喝完啤酒后,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二轮摩托车回家,被宜川县交警查获。经检测,吕延平系饮酒后驾驶摩托车。2020年5月23日,宜川县交通管理大队对吕延平同志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合并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1月19日,吕延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宜川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袁锋伙同他人盗掘古墓葬问题,2010年前后,袁某某组织袁锋、王某某、古某等八人到韩城市芝阳镇陶渠村盗掘古墓葬,在确定古墓葬位置后,共盗掘出土7、8件青铜器,袁某某将盗掘出的文物进行非法出售并给袁锋分得3.5万元赃款。2020年9月29日,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袁锋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7000元。2020年11月19日,袁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及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摒弃侥幸心理。县纪委监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连根拔”的韧劲,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威慑,坚决防止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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