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3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2-26 09:10 来源: 作者:

为严明纪律规矩,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法律法规问题的案件。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宜川县生产资料公司原经理杨国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问题。2017年2月,杨国栋因参与赌博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1月因违反财经纪律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9年12月因违反生活纪律被县纪委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20年12月被免去宜川县生产资料公司经理职务。杨国栋身为中共党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屡次违犯党的纪律,在留党察看期间又发现其他违犯党的纪律的问题,在公司事务管理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了公司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21年2月9日,杨国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壶口镇卫生院院长王振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2月,王振东作为壶口镇卫生院院长,在对马家村卫生室2018年和2019年考核中,未发现马某兵雇用他人具体负责村卫生室日常工作,其本人在县扶贫局公益专岗工作的实际情况,考核为合格,给马某兵发放劳务补助经费2万元。2021年2月9日,王振东受到警告处分。

3、宜川县经发局副局长郭平龙违反法律法规问题。2015年1月至2月,宜川县经发局副局长郭平龙、湖滨花园小区居民赵某霞等人以营利为目的,为参赌人员提供赌具、赌资及场所,并从中抽红渔利,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情节严重。2020年12月24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判决郭平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21年1月19日,郭平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1年2月2日,郭平龙受到开除处分。

以上3起案件,违反了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法律法规,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依纪依法受到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要把日常监督与整治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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