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3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26 14:28 来源: 作者:

为严明纪律规矩,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问题的案件。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宜川县壶口镇亨子行政村会计高海燕同志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21年5月,高海燕违反群众纪律,拖欠群众钱款,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1月2日,高海燕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宜川县云岩镇良村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强忠学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0年7月,强忠学因错报村民陈有福死亡信息导致陈有福同志“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漏发。2021年11月12日,强忠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川县云岩镇原北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古富生同志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4年,古富生同志利用职权非法占有村民退耕还林补助款,侵害群众利益。2021年11月17日,古富生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案件,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依纪依法受到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要把日常监督与整治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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