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监委关于对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0-18 16:28 来源: 作者:

今年以来,宜川县纪委监委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年”行动,打造“宜川宜商、宜川宜业”的营商口碑,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查处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宜川县秋林镇阿石峰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白喜洋阻挡施工问题。白喜洋以担心长庆钻井队施工会影响本村水源为由,在秋林镇黑疙瘩峁钻井处用小轿车、手扶拖拉机等机械阻挡钻井队车队进入井场施工。宜川县公安局秋林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白喜洋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4月22日,白喜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川县交里乡孟长镇行政村党支部书记鹿巨军在协调项目施工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22年5月份,延安市浩淼能源有限公司宜川分公司在交里乡孟长镇行政村压埋天然气管道时,村民以项目施工破坏生产路为由多次阻挡该企业施工并索要维修钱款,期间项目负责人多次与鹿巨军电话沟通,要求协调处理未果。鹿巨军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在村民多次阻拦施工过程中不协调、不处理,让企业和村民自行协商,且未向乡党委政府报告,导致村民多次阻拦,影响了企业的施工进度,破坏了营商环境。2022年9月1日,鹿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壶口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霍春平滥用职权问题。霍春平在办理“食全食美”小吃店案件过程中接受他人说情,安排工作人员张军民和安帅按最低处罚标准5000元对“食全食美”小吃店进行处罚。安帅采取重新制作现场笔录,只保留了“食全食美”小吃店店员2人没有健康证问题的方法抽换主要证据。2021年10月9日,宜川县市场监管局对“食全食美”小吃店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9月30日,霍春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军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安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有的纪法意识淡薄,干扰项目建设正常施工;有的宗旨意识不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不作为慢作为;有的用权任性,不能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这些行为与全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背道而驰,影响了党和政府公信力,损害了发展环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既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着力解决“中梗阻”“推拖绕”“庸懒散”“虚假空”等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以纪律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和清廉宜川建设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的作风,以鲜明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务实的举措推动《宜川县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持续加强明察暗访、案件查办、通报曝光力度,用作风建设新成效助力全县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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