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1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7 13:47 来源: 作者:

日前,宜川县纪委监委对1起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宜川县集义镇人民政府经济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刘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至7月,刘浩为牟利先后三次将其名下银行卡及U盾卖给他人用于网络犯罪活动。2021年12月23日,河南省长恒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浩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2年1月24日,刘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版权所有:中共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川县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200902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