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丹州街道办王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清明被开除党籍
发布时间:2021-09-27 19:17 来源: 作者:

日前,县纪委监委对丹州街道办王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清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

经查,张清明违反法律法规,驾驶摩托车行驶过程中与他人摩托车相撞,造成一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

张清明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干部,本应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然其纪法意识淡薄,犯交通肇事罪,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清明开除党籍处分。

张清明简历

张清明,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陕西宜川人,初中文化程度,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王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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