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触角无处不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体现”。今年以来,针对扶贫领域、延黄高速征地赔偿、油气开发、救灾救济、果园承包、村级财务等隐患风险点,云岩镇纪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并作为镇纪委向村组延伸的重要力量,通过“四规范”,构建起初始监督、过程监督、结果监督的乡村执纪监督防控网,让看得见的监督与看不见的监督一起让群众心知肚明、了如指掌。
一是规范机构。根据各村的产业发展、集体资产、项目实施、人口结构、民情户情等实际,合理确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能和人员职数,在确保监督力量和监督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压缩委员会人数。
二是规范制度。统一工作制度,建立起《云岩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云岩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云岩镇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评议制度》等系列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统一办公标准,达到“四有”即有牌子、有公章、有场所、有制度,为村监会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是规范职能。明确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坚持村党支部的领导,严格按照依法自治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通过保障监督委员会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建议权、主持民主评议权,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同时,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实施监督时不得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从而形成了职责明确、程序完备、充满活力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
四是规范运作。把村“两委”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村级事务、财务作为监督重点,对村委会决策、决策执行情况和村干部履职、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对有异议的村务活动进行质询,定期列席村“两委”会会议。从而强化了对农村基层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有效化解了农村基层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