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法院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四早”
发布时间:2019-12-17 16:00 来源: 作者:

为有力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宜川县法院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监督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本着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注重源头防腐的精神,抓早抓小,做到“四早”,即:早谋划、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违纪演变成违法,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工作常态。

一是落实责任,做到早谋划。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着眼于长效制度谋划,又立足于年度短期安排。制定了宜川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进行细化,明确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纪检组长、庭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责任、监督责任、主要责任。建立健全了宜川县法院《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实施办法》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责任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做到早抓、规范抓。同时,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的督促检查力度,对落实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执行“一案双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落地生根。

二是强化教育,做到早提醒。县法院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法院反腐工作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形成“崇法、尚廉”和“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专题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把从严治党强烈信号置根于干警脑海中,增强干警守纪律讲规矩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思想、重要规章、重要规定、重要精神及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行为规范、法院禁令等相关内容编入《法官工作日志》,办公电脑设置了廉政屏保,办公桌摆放“廉政警示牌”,使每位干警能经常温习、处处对照、时刻反省,增强干警廉政自律自觉性。每年春节前后都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和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每年都组织干警到县纪委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生动、直观、深刻的警示教育,清明节前到瓦子街革命烈士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党性教育,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憾力;开展例行廉政谈话活动和违规收送礼金承诺活动,严明党纪党规“红线”和做人做事“底线”;对县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查处违法违纪腐败典型案件通报,不仅及时将其上传到县法院网供干警学习借鉴,而且利用周一、周五例会的机会向干警传达,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节假日易发多发违规违纪的重要节点,利用法院网、微信、短信平台提前进行预告等等,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收效。

三是监督整改,做到早纠正。早发现、早查处的目的是得到早纠正,只有问题及时得到纠正,才能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高度重视问题纠正工作,对法官和其他干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立足一个“早”字,突出一个“纠”字,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及时整改到位。按照违纪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注重问题原因分析,属于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进行针对性谈心谈话;属于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要从完善制度着手,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属于工作方面的问题,应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在纠正节点上,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书面报告整改计划。同时,加强整改过程监督检查,确保整改纠正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不打折扣。

四是严肃问责,做到早查处。抓早抓小绝不能因为问题小、程度轻或初次犯,就不闻不问、不查不纠,而应始终保持“零容忍”的坚定态度。县法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早查处、严查处,做到不袒护、不隐瞒、零容忍、零懈怠,点名道姓不留情面。真正把预防腐败工作做在前面、落在实处。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工作常态,有力促进了干警作风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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