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公布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1-12-28 08:54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纪委监委将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打折扣、搞变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

2.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等问题;

4.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贻误工作等问题;

5.谎报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疫情信息,失职失察,履职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中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7.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

举报方式

1.来电举报:0911-4625199

2.网络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yanan/yichuanxian/

3.来访举报:2号行政大楼1111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4.微信举报:“宜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微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实名举报,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第一时间受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中共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川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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