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县纪委监委将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受理范围和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打折扣、搞变通,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
2.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等问题;
4.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贻误工作等问题;
5.谎报迟报漏报瞒报重要疫情信息,失职失察,履职不力,导致疫情蔓延等问题;
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工作中发表不当言论,散布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7.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
举报方式
1.来电举报:0911-4625199
2.网络举报:http://shaanxi.12388.gov.cn/yanan/yichuanxian/
3.来访举报:2号行政大楼1111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4.微信举报:“宜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微举报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实名举报,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将第一时间受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