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现将2021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对象
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三大类,共67个部门和行业单位。
(一)行政管理类(24个)
经济发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统计、文化和旅游、信访、教育科技体育、自然资源、民政、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林业、医疗保障、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行政审批、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国家统计局宜川调查队。
(二)行政执法类(15个)
公安、司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环境监察、劳动保障监察、审计、税务、城管执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市场和质量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房屋征收、烟草专卖、交警、森林公安。
(三)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服务类(28个)
公安车管所、公安出入境、地方电力、自来水、天然气、不动产登记、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企业)、住房公积金、电信、移动、联通、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气象、人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工商银行、信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中国人保寿险、城市公交服务、长途客运、出租车运输、公路段、石油公司、邮政寄递。
二、评议内容
(一)依法履职方面:是否按照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动“放管服”改革;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二)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及“生、冷、硬、推”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侵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方面:是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实现、维护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以群众满意、增强获得感作为正确履行职能的评判标准,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评议方式
采取“社会评议”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社会评议:从2022年2月23日至3月6日,通过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宜川纪检监察”统一进行测评。
(二)综合考评:由县纪委监委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有问题请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电话:0911-4625300。
[社会评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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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右下方【政风行风】栏目进入测评问卷页面,逐单位进行评议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后,
提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