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参与聚餐聚会聚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16:05 来源: 作者:

近期,全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爆发态势,我省西安、宝鸡、汉中、铜川、咸阳等市相继爆发疫情,共同聚餐成为本轮疫情的主要传播方式。受周边地市疫情影响,我县疫情防控风险增加,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定,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现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明纪律要求,带头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以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各类聚会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工作以外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举办联欢会、茶话会等非必须聚集性活动;严控各类会议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防人员聚集传播风险。

二、加强教育管理,坚决防止社会面聚餐聚集。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监督,确保令行禁止。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等各项要求,积极教育引导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共同筑牢疫情防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乡镇(街道)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紧盯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监督检查组,深入酒店、餐厅、茶馆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主体责任、又查监督责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问责,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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