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对十八届宜川县委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3 11:05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党委、总支、支部:

2017年以来,我县共开展了九轮常规巡察,为了扎实做好整改工作,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开展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对标整改、全面认领”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做好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从而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望”,目的是了解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整改,全落实。

二、督查检查对象及安排

此次督查检查是按照分组、分批次的方式进行,对十八届县委巡察过的党组织实现督查检查全覆盖。

第一批:2021年4月25——5月15日)

民政局、英旺乡及下属行政村、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国土资源局)、交里乡及下属行政村、司法局、水务局、教科体局(教育局)、集义镇及下属行政村、应急管理局、县全民健身指导站、县交通管理大队

第二批:(2021年715——8月15日)

第一组:秋林镇及下属行政村、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局)、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局、农工部、畜牧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残联、县经济发展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公管局)、县乡村振兴局(扶贫局)、县交通局(12个)

第二组:县人社局、县住建局、丹州街道及下属行政村、云岩镇及下属行政村、壶口镇及下属行政村、县科协、县统计局、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融媒体中心、县文旅局、县人大办、县政府办(12个)

第三组:县政协办、县工商联、县委编制办、县委党校、县档案馆、县红十字会、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委统战部(11个)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刘同刚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

杨 伟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

第二组:宋延林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

刘东霞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

第三组:艾先锋 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

李莎莎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

四、检查重点

1.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3.落实标本兼治要求,建章立制情况;

4.巡察工作“两个公开”情况;

5.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6.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

五、方式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主要查阅被巡察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研究整改工作相关会议记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双公开”相关资料;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资料和案件卷宗等。

二是实地走访:根据需要抽取下属一些部门、单位或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印证整改成效。

三是问卷调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问卷调查,重点了解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基本看法及满意程度

六、被检查单位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巡察反馈意见;

2.巡察整改工作方案;

3.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4.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的相关会议记录、会议记要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话材料;

5.围绕巡察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等材料;

6.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的相关资料;

7.问题线索办理及执纪问责情况资料;

8.与整改相关的其他资料。

七、此次督查检查完成后,各组认真梳理,形成汇报材料,适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督查检查情况。

中共宜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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