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宜川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01 14:52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及《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现就我县十八届第九轮巡察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按照全国巡视工作会议要求,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根本政治任务,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为依据,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巡察对象(9个)

1.县委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县委宣传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委督查室

3.壶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

三、巡察主要内容

紧扣“三个聚焦”,突出“关键少数”,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履行职责使命情况,查找政治偏差。持续把打好“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点,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守初心之要,勇担使命之责,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情况

1.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1)是否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班子成员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不了解的情况。(2)是否存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学习、不传达,研究不深入,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行为。(3)是否存在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认真、走过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等情况。(4)是否存在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管控不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宗教迷信等活动。(5)是否存在把“四个意识”当口号,对大是大非问题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放松警惕,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问题。(6)是否存在越权决策、擅作主张、我行我素,搞非组织活动,与组织讨价还价、违背组织决定、欺骗和对抗组织等问题。

2.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情况。(1)是否存在对党中央关于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方面重要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传达,口号化、机械化,不加消化、囫囵吞枣,没有联系本单位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2)是否存在对承担的脱贫攻坚方面任务重视不到位,落实扶贫政策要求打折扣,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对贫困户无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未发挥精准扶贫作用;脱贫成果可持续性不足,出现返贫现象等问题。(3)是否存在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执行不坚决、环保法规执行不严格,推进绿色发展方式不作为;对环保督查要求整改问题搞形式主义、虚假整改,处置手段简单粗暴等问题。(4)是否存在对与本单位、本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不重视,措施不具体等问题。(5)是否存在对中央简政放权方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没有做到刀刃向内、自我削权,存在行政权力清理不到位、不下放、假下放等问题。(6)是否存在以中央”回头看”反馈意见要求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到位,坚持彻查彻纠彻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做好宗教工作的使命担当不够、能力水平不高,宗教工作体制机制不完善,化解宗教领域各种风险隐患措施不力等问题。

重点查看内容:县委办公室,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宣传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起草地方性档案法规草案,监督检查档案工作法律、法规的实施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是否做好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研究,并起草、审核相关地方性法规文件的工作;是否做好《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是否统筹协调好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各专项小组和各乡镇(街道)、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县委宣传部,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是否做好全县对外宣传,统筹指导全县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教育、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工作,规划组织全县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是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要求,组织、协调开展全县党史学习教育;是否正确负责引导社会舆论,统筹指导全县舆情信息工作;是否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互联网宣传和内容管理、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电影事业和产业发展等。县委督查室,是否做好督查、反馈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是否做好调查处理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现场办公、基层调研、专项批示及新闻媒体批评建议;是否坚决落实县党代会、人代会、县委全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作出的重要决定;是否做好督查调研领导关注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县林业局,是否有效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是否做好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及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和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积极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发展工作;是否做好国有林场(苗圃)管理和基本建设;是否严格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的政策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是否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是否规范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保障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是否协调推进审批与监管部门的联动,建立联席会议等制度,构建审管联动工作机制。县医疗保障局,是否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依规落实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是否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责任到村、责任到户、责任到人;是否落实好各项医疗救助政策,确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做到全覆盖;对医疗服务和药品采购价格是否严格监管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是否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等专项治理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否落实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工作,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做好退役军人安置、伤病残军人移交、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工作;是否落实好各项优抚政策,如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创业、精准帮扶解困等拥军工作;是否推动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落实落地,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壶口管理局,是否宣传贯彻国家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是否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保护壶口风景区内珍贵的地质遗迹;是否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是否做好景区国有资产管理和保护工作,并组织开展有关科学研究工作,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否贯彻执行中、省、市、县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否编制园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园区的规划、开发、征地、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3.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1)党委(党组)是否存在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对本单位、本系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存在只出政策不抓落实、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等问题。(2)是否存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领导班子不团结,甚至严重失和等问题。(3)是否存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督促相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履职不充分,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等问题。

重点查看内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管党治党责任是否落实,能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是否认真落实“三个一以贯之”和“两个伟大革命”要求,真正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民生事业的动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否建立,学习是否经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深刻理解“四个意识”政治内涵,在落实“两个维护”上有没有温差、落差、偏差。是否存在推动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机关党委和派驻纪检监督作用虚化等“灯下黑”问题;是否把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1)是否存在政绩观有偏差,不顾实际情况、不经科学论证,打造盆景工程、面子工程,热衷大场面,数字造假、材料堆砌,编造政绩、隐瞒问题。(2)是否存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3)是否存在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打造“经典调研路线”,层层陪同、务虚不务实等问题。(4)是否存在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不解决实际问题。(5)是否存在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滥、重复考核、多头检查,工作微信群、手机APP泛滥,随意发通知、提要求,报材料过多过急等问题。(6)是否存在责任落实“甩锅基层”,随意对基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设定“一票否决”项目,动辄追究、问责泛化等问题。

2.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1)是否存在谋划和推动工作及项目开发不系统、不科学、不均衡,对民生领域投入少,对一些民生实事推进不快,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2)是否存在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透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激化群众矛盾等问题。(3)是否存在便民服务不主动、效率低,行政审批、许可服务环节多、时间长,群众多头跑、材料反复要等问题。(4)是否存在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服务热线、政府网站等“僵尸化”等问题。(5)是否存在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现状不了解、不清楚,关心帮扶不够到位,问题解决不够及时等情况。

重点查看内容:是否围绕群众“周边、身边、旁边”,建设施、送服务,完善各项制度体系;是否存在对一些民生实事重视不够、拖延不决、推进不力,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投入比例过低的问题;是否存在帮扶措施不结合实际,千篇一律,制定帮扶措施不征求贫困户意见,帮扶责任人走形式,不解决实际困难,扶贫产业建而不管等问题;是否存在工作推诿扯皮、“新官不理旧账”,拖欠农民工工资,无故延迟截留帮扶资金等问题。

3.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1)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干预或操纵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资源分配等事项,搞内幕交易、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等行为。(2)是否存在违规申报、包装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在办理低保、申请补贴、危房改造等工作中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等行为。(3)是否存在截留私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惠农和利民专项资金等行为。(4)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收取或罚没群众款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巧立名目、强行集资摊派等行为。(5)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行为。(6)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

4.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1)是否存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2)是否存在公款吃喝令而不行、禁而不止,采取隐蔽手段变相公款吃喝等行为。(3)是否存在餐饮浪费、公款浪费,违规公务接待,单位食堂和接待场所管理混乱及粮食浪费的行为。(4)是否存在以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财物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5)是否存在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行为。(6)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或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等问题。(7)是否存在违规购置、配备公务用车,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问题。(8)是否存在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补贴福利,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慰问品、慰问金。(9)是否存在公款旅游、借公务出差之机变相旅游;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等行为。

5.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1)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2)是否存在与民争利,在征地拆迁、分配购买住房、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获取各种荣誉等方面,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行为。(3)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退休后违规在企业任职,从事与原职务相关的营利活动。(4)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身后跟随一个或多个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形成以其为核心的利益共同体。(5)是否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致使大额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收支混乱,通过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6)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无原则让利,不计成本廉价出租或出售国有房产,暗箱操作变卖资产,捞好处、送人情。(7)是否存在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不力,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或者明招暗定、搞“量身定做”的虚假招投标,使“关系户”中标,形成“关系工程”。(8)是否存在把所属社团、企业当成职务消费、公款吃喝的“提款机”,违规开支和发放费用;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顶风违纪问题。(9)是否存在利用名贵土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10)是否存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等突出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1)是否存在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放任自流,缺少研究、推动不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2)是否存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党员没有归属感。(3)是否存在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一言堂”甚至家长制,班子成员党性意识淡化、不发表意见,党内民主走形式。(4)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5)是否存在对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相关规章制度缺失,对党员情况不闻不问,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少,党费收缴不规范,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6)是否存在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缺少规划,党员年龄老化、结构失衡等问题。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甚至长期不发展党员。(7)是否存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缺失,存在“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一些党员不履行义务,甚至带头违规违纪,群众认可度不高。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重点看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用足用好“三项机制”情况:(1)是否存在党管干部原则丧失,未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违背“凡提四必”原则,有的“跑风漏气”问题突出。(2)是否存在干部提拔中搞任人唯亲、封官许愿、亲亲疏疏,有的“近亲繁殖”或“凭关系提拔”,存在“父子兵”“夫妻店”现象。(3)是否存在干部考察不深入、不细致,被提拔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存在“带病提拔”、跑官要官等问题。(4)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5)是否存在干部档案造假、年龄造假、学历镀金,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裸官”“吃空饷”现象。(6)是否存在执行干部回避制度和退休制度不严格,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7)是否存在破坏换届风气和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况。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1)是否存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开展检查只重形式,不看效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对党建薄弱部门没有形成硬约束。(2)是否存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规违纪问题“轻拿轻放”、处置失当、不敢动真碰硬,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以约谈、诫勉谈话等形式代替责任追究。(3)是否存在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不公开、不通报,未被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4)是否存在窝案、串案发生后,未进行“一案双查”,没有追究管党治党责任,没有及时健全制度,堵塞漏洞。(5)赵正永、冯振东、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

四、巡察分组

本轮巡察分3个巡察组,每组由5人组成,各组组长、副组长由县委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担任,组员从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和被巡察单位抽调。

第一巡察组(5人)

巡察单位:县委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组 长:刘同刚 县委巡察组组长

副组长:杨 伟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

联络员:邓小丽 丹州街道办四级主任科员

巡察员:李军龙 县医药采购结算中心副主任

霍立明 丹州财政所干部

第二巡察组(5人)

巡察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组 长:宋延林 县委巡察组组长

副组长:刘东霞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

联络员:王 雄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干部

巡察员:李 强 县壶口景区管理局干部

高建云 县审计局干部

第三巡察组(5人)

巡察单位:壶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

组 长:艾先锋 县委巡察组组长

副组长:李莎莎 县委巡察组副组长

联络员:刘 进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干部

巡察员:杨建荣 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部

陈晓利 县资金局干部

五、巡察部署

(一)巡察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结束,为期60天左右。

(二)巡察动员部署会

1.时间、地点

2021年4月1日下午4:00签到,4:30准时召开,1622会议室。

2.会议议程

巡察动员部署会由县委副书记王晓春同志主持,共三项议程:一是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长江同志宣读《十八届宜川县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授权组长和人员名单及任务分工》,二是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刘同刚同志代表巡察组全体作表态发言,三是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左怀理同志讲话,四是巡察办组织,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和被巡察单位纪检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

3.参会人员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十八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授权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成员;县纪委组宣部、相关监督检查室、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主要负责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干部科负责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主管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

(三)开展学习培训

为提高巡察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动员会后各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1.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相关精神的学习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赵乐际同志在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刘国中同志在十三届省委第九轮巡视动员会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王兴宁同志在省委第十轮巡视动员会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

3.巡察业务培训

县委组织部对巡察涉及到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内容进行培训。县委宣传部培训就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县纪委监委就作风建设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县委巡察办对各巡察组巡察工作流程、相关准备工作、问题线索分类处理办法、信件处理办法、巡察报告起草、巡察结束后的相关移交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

六、纪律要求

(一)对县委巡察组及成员的要求

1.巡察组要建立健全组务会制度并成立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

2.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保密纪律、

3.如实报告巡察情况,严禁隐瞒、歪曲、捏造事实。

4.严禁利用巡察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对被巡察单位的要求

1.各被巡察单位要及时将巡察动员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党员和干部职工,配合巡察组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确保巡察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促进、两不误。

2.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讲实情、说真话,实事求是向巡察组介绍情况、反映问题、主动配合。

3.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认领责任,并列问题清单、整改任务和责任清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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