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8起六大纪律案例
发布时间:2019-03-06 09:58 来源: 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宜川县廉政网

1、集义镇如意村组组长王玉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侵占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云岩镇孟家塬村党支部书记赵安荣,违反组织纪律,不按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英旺乡党山村支书程彩群,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克扣五保户生活费据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云岩镇上井家村原村民小组长张卫平,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有村集体财产,村民苹果保险补偿款;利用职权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财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5、云岩镇孙家坡村党支部书记李江文,违反群众纪律,在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优亲厚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丹州街道办南窑村一组组长黄春生,违反群众纪律,不按规定公开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违法将村集体征地补偿款3万元占为己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壶口镇高柏村支书杨树民,违反工作纪律,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全镇脱贫攻坚和党建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交里乡交里村组组长兰延红,违反生活纪律,带头将村级生活垃圾倒入河道,给水污染防治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版权所有:中共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宜川县监察委员会

陕ICP备1200902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