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贫领域案例8起
发布时间:2019-03-18 10:58 来源: 宜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 宜川县廉政网

1、集义镇寨子村党支部书记马明芳,平分专项扶贫款,分组抓阄决定进城扶贫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壶口镇昝家山村主任杨志峰,未召开村民会议、未进行公示的情况下,私自将其父亲上报为低保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壶口镇亨子村民冯文红,不顾劝阻,哄抢扶贫物资防雹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集义镇石台寺村党支部书记赵建锁,在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未履行承包手续的情况下,在村集体一块撂荒地中栽植花椒树,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助款9840元;并将已故4户村民退耕还林调整到自己名下,违规领取补助款2610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5、集义镇列底村组组长强永红,违规将该村12户贫困户扶贫资金收回,平均分配发放全村村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云岩镇原孟家塬村主任宁延玲,优亲厚友,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利,套取救灾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壶口镇马家村支书冯春银、村主任闫浩,在精准扶贫新建果库项目建设选址中,未召开村民会议,将工队带入队部后面的小广场施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8、壶口镇桑柏行政村担任村医杨东宏,在壶口镇卫生院的安排下开展慢性病免费药物发放登记统计工作。壶口镇桑柏行政村贫困户袁某某(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被确定为慢性病救助对象,杨东宏未及时向袁某某宣传该政策,致使袁某某2017年门诊医疗费用未能进行报销。2018年10月30,杨东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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