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4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6 17:51 来源: 作者:

为严明纪律规矩,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宜川县秋林镇公城行政村村民王庾勤同志酒后驾车问题。王庾勤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福润三岔路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宜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王庾勤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22日,王庾勤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川县丹州街道办事处北斗行政村东庄村村民范更立同志酒后驾车问题。范更立酒后驾驶微型面包车在十里坪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宜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范更立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17日,范更立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川县丹州街道郭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袁友谊同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袁友谊在担任郭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参加村民安置房项目相关会议。2022年8月23日,袁友谊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宜川县壶口镇高柏行政村村民赵江红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并对他人实施殴打的问题。2022年7月25日,宜川县人民法院对赵江红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并对他人实施殴打的行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9个月。2022年8月23日,赵江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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