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川县纪委对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宜川县国土资源局原丹州国土资源所所长王延平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王延平在担任秋林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对秋林金鸿LNG加气站违法占地行为履职不力,致使秋林金鸿LNG加气站存在未批先建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2年2月22日,王延平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宜川县壶口镇高柏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会计杨树民同志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杨树民在高柏村扶贫资金借贷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还款进度慢当年贷款无法正常发放,影响了群众正常贷款,侵害了群众利益。2022年4月21日,杨树民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宜川县新丰粮油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张建祥同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08年至2013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建祥为应对上级检查,指示财务人员多次伪造应急成品粮轮换会计凭证、并在会计账簿中虚假记载了轮换的会计事项。2022年4月22日,张建祥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宜川县集义镇陈家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李会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0年4月26日,李会明在负责低保核减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入户核查,致使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的低保户未及时核减,违规领取低保金2.9万元。2022年5月11日,李会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