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10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27 13:58 来源: 作者:

日前,宜川县纪委监委对10起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宜川县英旺乡原观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金山同志违规放牧问题。2021年6月9日,刘金山在龙泉村观亭组椿树沟集体林地内放羊,被宜川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查获。宜川县森林公安局对刘金山作出罚款280元、责令其改正、停止在禁牧区内放牧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16日,刘金山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川县丹州街道办事处郭俭行政村石台村村民崔玉成同志违规放牧的问题。2022年4月25日,崔玉成在宜川县丹州街道办郭俭行政村和平村石台柳树粱山上,集体林地内放羊25只。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崔玉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9日,崔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川县丹州街道办事处高湾行政村谭湾村村民张昌福同志违规放牧的问题。2022年4月19日,张昌福在宜川县丹州街道办高湾行政村谭湾村清水沟,集体林地内放羊25只。宜川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张昌福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19日,张昌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宜川县云岩镇武家岭村北庄小组长周学强同志违规超占林地问题。周学强在刘家庄行政村高堡小组米脂窑科沟附近长庆油田油气勘探公司宜10-4-29#井场施工时超占林地0.215公顷,毁坏了林地植被,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宜川县林业局对周学强作出罚款21500元的决定,并责令限期6个月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2022月7月18日,周学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宜川县云岩镇孙家坡行政村崾崄村村民宁俊荣同志违规野外用火问题。宁俊荣在云岩镇孙家坡行政村崾崄村干农活休息时在防火区外野外用火引发火情,破坏林地植被。宜川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对宁俊荣作出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18日,宁俊荣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宜川县丹州街道办事处北斗行政村茹曲塬村村民李榜立擅自开垦毁林、破坏植被的问题。李榜立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牛家佃公城村开辟临时便道修建养殖场,造成小部分林木受损,毁坏植被,宜川县林业局对李榜立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20日,李榜立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宜川县集义镇薛家坪村马俊杰同志违规滥伐树木、破坏植被问题。马俊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下庄子村前柳树壕滥伐柳树两株,做烧柴之用,破坏原地表植被,宜川县薛家坪林场对马俊杰给予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种林木20株、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21日,马俊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宜川县集义镇寺里行政村张俊山同志违规擅自开垦林地问题。张俊山未在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使用审批手续,擅自开垦林地,破坏了生态资源,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7月21日,张俊山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宜川县秋林镇显头行政村党员张建成同志违规野外用火问题。张建成在防火戒严期内,在未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果园焚烧杂草树叶,被甘草林场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宜川县甘草林场对张建成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7日,张建成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宜川县秋林镇左家行政村党员袁红生同志违规野外用火问题。防火戒严期内,袁红生在未办理野外用火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果园焚烧杂草树叶。12月9日,宜川县林业局对袁红生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12日,袁红生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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