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4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29 16:50 来源: 作者:

为严明纪律规矩,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宜川县丹州街道曲里行政村村民窦福群违规野外用火问题。窦福群在防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被宜川县林业局给予警告、罚款200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8日,窦福群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宜川县英旺乡啊道行政村富庄村村民小组长孙建旗违反法律法规问题。孙建旗担任富庄村组组长期间,在未按规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村地块承包他人,长达四年时间未收回承包费,致使集体利益受损。2023年3月17日,孙建旗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宜川县云岩镇太塬村村民王军虎吸食毒品问题。宜川县秋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王军虎有吸食毒品嫌疑,并在其家中查获一小袋白色粉末状毒品。宜川县公安局给予王军虎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8日,王军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宜川县云岩镇刘家桌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景平吸食毒品问题。宜川县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刘景平有吸毒嫌疑,对其进行尿液检测,并在其家中查获一小袋白色粉末状毒品。宜川县公安局给予刘景平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28日,刘景平同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4起案件,有违反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损害了党员形象,依纪依法受到严肃查处,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要把日常监督与整治作风问题结合起来,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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