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3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31 09:14 来源: 作者:

为严明纪律规矩,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续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的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宜川县壶口镇桑柏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贺岩巍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3年2月27日至4月24日,贺岩巍担任桑柏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期间,在催收逾期贷款工作中思想认识不足,催缴措施不力,造成该村互助资金贷款无法正常发放,侵害了群众利益。2023年5月19日,贺岩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宜川县壶口镇羊家庄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李丙兴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李丙兴在其担任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期间,对羊家庄扶贫互助资金协会逾期借款催还工作不力,导致2023年羊家庄村的互助资金贷款无法正常发放,以致其他群众不能贷款用于开展春季果业生产,侵害了群众利益,2023年4月20日,李丙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壶口镇曹家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永举、党支部副书记杨新江、监委会主任李正文、会计杨宗文违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2015年4月至2020年10月期间,经时任曹家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杨新江、村委会主任李永举、村会计杨宗文、监委会主任李正文协商后,将村集体土地承包费收入采取先用于村务开支,随后收到承包费收入或将支出票据报账后再上缴村“三资”管理账户的方式坐收坐支。2023年5月24日,李永举、杨新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正文、杨宗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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