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纪委关于3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9 18:36 来源: 作者:

1、宜川县秋林镇王窑科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建明、监委会主任李宁宁、一组组长李彦红虚报冒领救助款用于村务开支问题。李建明在担任王窑科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时任监委会主任李宁宁、一组组长李彦红,利用职权先后两次以部分村民名义领取救助款,采取从村民手中收回重新分配的方式将部分救灾款用于违规发放补贴、支付村委会欠账和用于村务开支。2023年6月20日,李建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宁宁、李彦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宜川县秋林镇赤塬行政村石培村组长王云涛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10月16日,王云涛饮酒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上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宜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给予王云涛合并罚款13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6月7日,王云涛受到警告处分。

3、宜川县壶口镇昝家山村原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吴云强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吴云强担任昝家山村互助资金协会会长期间,催收逾期贷款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催缴措施不力,造成该村互助资金贷款无法正常发放,侵害了群众利益。2022年6月19日,吴云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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